各县(市、区)农业(林)局、湘乡市蔬菜办、各农产品批发市场: 2008年,奥运会将在北京举办,国家盛事多、大事多。为认真做好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,进一步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,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,创造有利的经济社会环境,特制订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如下。 一、突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管理,严把农业投入品关 1、深入开展查禁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活动。要发布通告,出台奖励办法,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,营造紧张有利的工作态势;要采取微服走访等多种有效办法,深入农村,对农药经营点店的门面、仓库进行检查;要对乙酰甲胺磷等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进行重点检测,查是否添加甲胺磷等禁用物质;要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测,查农药残留是否含有甲胺磷等禁用农药,查是谁使用、经营了禁用产品;要抓住相关案件线索,一查到底,深挖根源,扩大影响。 2、全面建立限用农药经营台帐。要明确蔬菜、水稻、水果、茶叶、中药材等农作物禁用农药品种,督促农药经营户建立限用农药经营台帐,全面记录限用农药来源、去向和使用作物种类,并由购买者签字确认,严格落实经营单位销售管理责任。各地农业部门要定期检查农药经营台帐,严格管理限用农药流向。 二、突出农产品基地管理,严把生产源头关 1、严格落实生产基地管理责任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依法履行法律义务,切实加强其生产基地管理,并对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;生产基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,要采取成立农产品协会等有效组织形式,强化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、管理和引导、服务工作,提高安全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水平。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有效制度,加强和改善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日常检查和指导。 2、全面加强生产基地管理工作。要面向农户开展宣传、培训,严禁使用甲胺磷等高毒、高残留农药,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,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;要督促相关单位和基地农户建立生产记录,详细记载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,依法组织生产;要采取协议委托等方式,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,实行基地准出制度,严禁不合格产品上市流通。 3、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。要加强地方农产品标准制修定工作,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,不断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;要动员农产品企业和相关组织,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,并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开展生产;要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区创建活动,市和县(市、区)两级农业部门,分别要办2~3个以上示范基地,并采取与基地订立协议、明确 |